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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考备考|刮大风导致高空坠物,应该由谁担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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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3-20 13:51:2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2020年3月18日下午,北京刮起大风,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上龙西里30号楼的墙皮发生脱落,露出来大面积的保温层和灰色墙体,脱落的墙皮将楼下停放的两辆私家车砸个正着,还有不少砖块四散在路口。

请问:如上图所示,停在小区内的汽车被大风吹落的墙皮砸坏,其损失应由谁承担?(答案在文章后半部分公布)

通过以上情境提问,我们今天就来学习一个民法重要知识点——高空坠物。














在现实生活中,除了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高空物品坠落造成他人损失的,也有因人为原因导致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情形,那么对于人为原因引起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承担,如下所示:

1.若是能找到侵权人,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,采用的是过错的归责原则,适用过错推定。

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: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

2.若是不能找到侵权人,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,采用的是公平责任原则,免责事由是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。

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七条规定: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














现在我们再回到文章开头的情境提问~答案如下:

应由车主自己承担。侵权责任的承担条件之一即需要“行为人的加害行为”,而本题中,砖头砸中汽车,并非民事主体的行为,而是由于大风天气导致的,所以车主的损失自己承担。

下面再做一道题巩固一下吧~

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,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。某日风大,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。经查,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。关于郑某的损害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
A.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,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
B.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
C.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,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
D.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

解析:首先,物件脱落、坠落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。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本题中,广告牌的所有人是大华商场,所以首先应当由大华商场承担责任。

其次,承揽人的侵权责任。根据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》第十条规定,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,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定作人对定作、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大华商场和飞达广告公司存在一个承揽合同关系,应由承揽人飞达公司承担侵权责任。

最后,应当由大华商场向其他责任人“飞达公司”进行追偿,C项正确,当选,A、B、D项错误,不当选。故本题选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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