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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一练|中国法律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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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3-6 14:05:21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。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《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》作为命题依据。

【每日一练】按照考纲顺序,每天精选一道法考试题及详细答案解析,每天进步一点点。

单项选择题

1903年,清廷发布上谕:“通商惠工,为古今经国之要政,急应加意讲求,著派载振、袁世凯、伍廷芳,先定商律,作为则例。”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?(2016/一/19)
A.《钦定大清商律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,由《商人通例》《公司律》和《破产律》构成
B.清廷制定商律,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,其传统工商政策从“重农抑商”转为“重商抑农”
C.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,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,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
D.《大清律例》《大清新刑律》《大清民律草案》与《大清商律草案》同属清末修律成果
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



答案【C】


【考点】清末主要修律内容
【答案】C。解析:1901年1月奏准颁行的《钦定大清商律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,其内容包括《商人通例》和《公司律》,不包括《破产律》。《破产律》于1906年5月颁行。A项错误,不当选。

在立法指导思想上,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“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,固守中国法制传统”的方针,因此,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,坚持中国固有的专制制度内容,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。清末修律时清廷制定商律,虽然表明清廷开始重视工商业的发展,但其传统“重农抑商”的工商政策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,并未转化为“重商抑农”的工商政策。B项错误,不当选。

清末的商事立法,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:1903~1907年为第一阶段;1907~1911年为第二阶段。在第一阶段,商事立法主要由新设立的商部负责。在第二阶段,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。C项正确,当选。

《大清新刑律》《大清民律草案》与《大清商律草案》属清末修律成果,但《大清律例》不属清末修律成果。D项错误,不当选。
故本题选C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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